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遂宁欣意城市项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遂宁发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遂宁市主城区绿色低碳公交车更新项目专项债券编制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NXYCC(2025)46号
2.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主城区绿色低碳公交车更新项目专项债券编制咨询服务
3.采购人:遂宁发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遂宁欣意城市项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企业自筹。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一)服务内容
编制实施方案、法律意见书及财务评估报告,根据评审要求完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1.1咨询服务总体要求
协助业主按照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项目实际资金需求,从专业角度协助业主科学制定债券发行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协助业主完成项目的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咨询服务工作,提高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专业化程度和风险防范。
1.2根据项目要求,由中标供应商编制出具“一案两书”。
1.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有关项目收益专项债实施方案的编写要求,罗列本次专项债申报所需的资料清单。
2、“一案两书”编制及咨询服务
2.1《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由供应商编制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前言、项目基本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预期收益、成本及融资平衡情况、会益性论证、项目融资计划、潜在影响项目收益和融资平衡结果的各种风险评估,还款保障情况、信息披露计划。
2.2《财务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由供应商自行或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产生的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稳定现金流收益规模,分析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情况,科学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编写《财务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财务评估报告正文、应付本息情况、项目产生的净现金流入、预期项目收益偿还融资资本金和利息情况、风险分析、项目收益及现金流入预测说明。
2.3《法律意见书》编制要求
由供应商自行或统筹协调律师事务所制定专项债券发行及管理相关的管理办法,确保债券发行实施方案符合财政部相关规范性要求:就债券发行事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确保债券发行管理合法合规,编写《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内容包括:声明、正文、本次发行、开发建设项目情况、专项财务评价报告、相关文件及中介机构业务资质、结论意见。
3、本次专项债券咨询服务由供应商统筹各相关机构工作进展,对各类问题统筹协调,保证《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内容及深度达到发改、财政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保证如期完成相关工作并通过四川省财政厅审核,并配合完成后续信息披露计划等咨询服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遂宁发展集团公司官网(www.sntzgroup.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方式:网络获取磋商文件: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657328164@qq.com。以收到磋商文件为报名成功。
注:如需开具发票,需对公转账并附开票信息。
2.发售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遂宁市经开区明月路561号4楼417室。
4.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收款账户:遂宁欣意城市项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1000070006737612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14:3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5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遂宁市经开区明月路561号1楼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发展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遂宁市经开区明星大道34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遂宁欣意城市项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明月路561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25-318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