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项目补遗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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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供应商:

现将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条第3点: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增加一项内容:

(4)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者支公司参与投标,但每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或支公司参与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条第3点: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增加一项内容:

(4)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者支公司参与投标,但每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或支公司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条增加一项内容

13.若有分公司或者支公司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四、将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八条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修改为: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提供完整的Wind查询界面截图;“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五、在招标文件第三章增加一项内容


十、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对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本协议书为联合体投标时适用,非联合体投标时不需填报。如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删除“十、联合体协议书”,以下章节的序号依次递补。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2年6月6日14:30(北京时间)。

附件:联合体协议

 

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